上海健康醫學院
休學申請表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 編号:
姓名 | | 學号 | | 學院 | | ||
專業 | | 班級 | | 學生類别 | | ||
學曆層次 | | 身份證号 | | 聯系電話 | | ||
家庭地址 | | ||||||
休學期限 |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 ||||||
申請原因 | 學生簽字: 家長簽字: | ||||||
輔導員 | 簽署意見: 簽字: 日期: | 所在學院 | 簽署意見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||||
衛生保健部 | 疾病情況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後勤服務 中心 | 退宿情況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||||
财務處 | 繳費情況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學生處 | 簽署意見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||||
教務處 | 簽署意見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 學校 意見 | 審批意見: 簽字: 蓋章 日期: |
上海健康醫學院
學生辦理休學手續須知
一、政策依據
1. 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);
2. 上海健康醫學院《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、《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(試行)》;
二、辦事程序
1. 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基本信息和申請原因,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;
2. 學生持申請表、休學申請書(A4紙大小、學生本人署名)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(患病學生提供)至輔導員及學院簽署意見,輔導員及學院應審核學生身份及申請原因是否屬實;
3. 學生持以上材料至後勤服務中心、财務處、學生處和教務處簽署意見:
(1)後勤服務中心填寫學生疾病情況(僅限患病學生)及學生退宿情況;
(2)财務處填寫學生繳費情況;
(3)學生處和教務處審核。
4. 教務處将以上材料交至學校審批,審批同意後教務處将申請表和随附材料歸檔備案,并通知學院及相關部門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 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,不得超過兩年;
2. 學生應如實填寫休學原因并提供真實佐證材料;
3. 學生應在休學期滿前至學校辦理複學手續,逾期不辦理複學者,應繼續申請休學或申請退學;
4. 本表及須知正反面打印。